通知要求,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、残疾毕业生 、一次性给予每人12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。审核、对学籍在省内高校的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、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。残疾毕业生、扩大到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、提前到毕业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前 。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时间从毕业生离校前 ,将发放对象从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、但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 ,确保补贴按时兑现 。发放工作,教育厅联合下发《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》(川人社办发【2017】983号),省人社厅 、